新光三越禮券 實體券 (面額100元 面額1000元) 現金禮券 無使用期限 全台連鎖通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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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NT$ 103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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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新光三越禮券為現金禮券,購買時我司僅提供購票證明,消費使用時由店家開立發票!!
面額不等同售價,可以接受再下單
使用說明:
1. 全台連鎖通用。
2. 不分平假日均可使用。
3. 無使用期限。
4. 禮券須加蓋公司董事長、總經理章後生效。
5. 禮券可換取同等金額之商品,但不得兌換現金;非開立本公司統一發票之櫃位(7-11便利商店、Nespresso、新光影城、健身工廠、TESLA)恕不適用。
6. 配合政府電子化政策,禮券消費餘額將載記「禮券餘額代用卡、餘額代用卡」中,得於下次消費時繼續使用「禮券餘額代用卡、餘額代用卡」同樣受主管機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,無使用期限、無使用限制,全台新光三越百貨皆可使用,顧客權益不受影響。
7. 禮券售出概不退換,若遺失或被竊,恕不掛失或補發;禮券若有毀損或變形者,倘券面破損之餘留部份在二分之一以上,且能完整保留該券號碼及條碼可供辨識時,即可使用或更換等額券種之禮券。
8. 禮券經塗改無效;禮券偽造、變造或行使、交付經過偽、變造者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9.使用本券辦理退貨時,採換貨方式處理,不得退回現金或商品禮券。
10.凡不開立本公司統一發票之代收業務及服務事項本券無法使用。
11.本券如以折扣方式購得,不得兌換菸品等相關受法令限制之商品。
● 本賣場票券為專案採購,載明之面額不等同於本賣場零售價,無法接受者請勿購買。
本公司銷售票券皆為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,且為不記名之有價證券,如遺失依法恕不補發,請妥善保管
以上內容係由票券發行單位提供,如使用上有任何問題,請逕洽票券發行單位。
發行人: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
信託銀行:台新國際商業銀行
負責人:吳東興
統一編號:23525871